「教育部114年度教育機構資通安全通報演練成果報告」
來文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19日教學字第1157710101號函辦理。
二、請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與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相關規定,落實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及應變,並符合法定時效。
三、依演練計畫,針對資安演練事件,受測機關之通報及應變應符合時效性,並確保資安聯絡人資料正確性。
四、本案教育部聯繫窗口:
(一)諮詢服務:吳先生,jenglin514@mail.moe.gov.tw,(02)7712-9097 。
(二)業務承辦:黃先生,alex@mail.moe.gov.tw, (02)7712-9078 。
114年度教育機構資通安全通報演練成果報告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