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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4年度教育機構資通安全通報演練成果報告」

來文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19日教學字第1157710101號函辦理。

二、請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與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相關規定,落實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及應變,並符合法定時效。

三、依演練計畫,針對資安演練事件,受測機關之通報及應變應符合時效性,並確保資安聯絡人資料正確性。

四、本案教育部聯繫窗口:

(一)諮詢服務:吳先生,jenglin514@mail.moe.gov.tw,(02)7712-9097 。

(二)業務承辦:黃先生,alex@mail.moe.gov.tw, (02)7712-9078 。

114年度教育機構資通安全通報演練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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