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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戶外運動場地僅籃球場一座,無田徑場,免費提供民眾使用。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08月26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00030512A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第3項規定,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

1.本校戶外運動場地僅籃球場一座,無田徑場,免費提供民眾使用。
2.兒童遊戲場及校園內風雨操場免費提供民眾使用。
3.開放時間為下午16:00至18: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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