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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僅適用於本縣文化局暨13鄉( 鎮、市)立圖書館。

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06年11月24日文圖字第1063002542號函辦理。
二、邇來屢有讀者持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影本借閱書籍等情事,經查係本縣所屬國民小學圖書館將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設為通用,並將正本留置學校供學生借閱使用。
三、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僅適用於本縣文化局暨13鄉(鎮、市)立圖書館,倘貴校借閱證與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證互用,為維護讀者權益,請使用借閱證正本借閱書籍。
四、本縣公共圖書館已開放使用身份證、駕照或健保卡(皆正本)借閱書籍,歡迎貴校師生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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