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6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月薪調整

一、依據勞動部105年9月19日勞動條2字第1050132177號公告
辦理。
二、公告調整每月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起修正為21,009
元。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之臨時人員薪資
擬由原訂標準之每月20,008元比照調整為21,009元。另臨
時技術員依比例計算每月調整增加1,194元,調整後由每月
23,874元調整為25,068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