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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尖石鄉石磊國民小學 學生住宿收費辦法

新竹縣尖石鄉石磊國民小學
學生住宿收費辦法

104年09月07日行政會議訂定
104年09月08日校務會議通過
104年09月09日校長核定發布

第一條 新竹縣尖石鄉石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規範生宿舍收費,依新竹縣政府「新竹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4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之規定訂本校學生住宿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訂定之各宿舍收費標準依照單位床造價、銀行基放款利率年息、維護費(含人事管理費)及水電燃料費等計算。調整本校宿舍用時,依本辦法之修正程序辦理。
第三條 住宿申請資格:
為本校在校學生,須由家長同意,經學校審核通過,申請住宿期程以一學期為申請單位。
第四條 住宿規範:
學生住宿期間須遵守本校學生住宿生活管理規則之相關規定。
第五條 住宿收費標準:
申請住宿日程以一學期為單位,學生寄宿費依「新竹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4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之規定收取2,000元。
另住宿生伙食費,以一天為單位,早、晚餐合計50元,依據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第六條 以上各條款所述金額均新台幣計算。
第七條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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