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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04年『手牽手一起走』恩愛夫妻照片傳情徵選活動!

「手牽手一起走」恩愛夫妻照片傳情徵選活動
一、活動緣起
結合中國傳統七夕節日,讓民眾在體驗過程中學習並了解到婚姻生活中的種種相處秘訣,進而重新思考與伴侶間的相處模式,呼籲「健康的婚姻」可以透過「學習」獲得,強調「學習存款」及「行動存款」對營造幸福婚姻家庭的重要,進而享受婚姻生活的樂趣。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新港國小。
三、實施對象:居住或設籍本縣之民眾。
四、活動辦法
(一)參加辦法:參加民眾於即日起至07月24日(五)止將「照片電子檔(彩色或黑白均可,以JPG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及報名表(需含照片文案約300-500字,格式如附件) 」寄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信箱(hsfamilyedu@gmail.com),郵件主旨請填寫「『手牽手一起走』照片徵選活動」,並請來電確認(03-6571045)以示完成送件。
(二)送件規格
1.每一作者投稿照片以1張為限,彩色或黑白均可,格式請採JPG圖片,解析度300dpi以上,以電子檔傳送並以作者姓名為檔案名稱。
2.照片不得以數位方式修改或合成。
3.送件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或媒體發表或出版者為限(以不發生著作
權爭議為原則)。
4.不符合以上規定者恕不予採納。
(三)評選方式:此活動分初評及複評兩階段辦理,說明如下:
1.初評: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評審,依下列項目作評選,擇優選出30名。
(1)畫面(50%):符合「牽手」、「夫妻傳情」兩大主題畫面特殊性。
(2)文案(50%):表達當時浪漫心境、想法或未來願景之感人故事。
2.複評:經初評之照片,公布於《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臉書,並依據粉絲評選(按「讚」數),取前3名得「讚」數最高者,獲選為「最佳人氣獎」,其他作品則依按「讚」數高低評選「優等」10名。
(四)活動期程
1.照片投稿時間:即日起至7月24日(五)受理照片及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傳收時間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不受理親送)。
2.初評時間:104年7月27日(一)至07月31日(五)。
3.複評時間:8月3日(一)至8月20日(四)下午五點止。
4.得獎公佈日期:8月25日(二)中午12時(公布於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及
臉書活動網頁,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人)。
五、獎項、獎品與領取
(一)最佳人氣獎:3名,每人Apple iPad mini 3(64GB,WIFI版)一台。
(二)優等:10名,每人便利商店禮券1,000元或等值禮品。
(三) 經複評入選後未獲上開獎項者,由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致贈精美紀念品
一份。
(四) 得獎者請於公布名單後至9月4日(五)前親至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領取
獎品,逾期視同放棄。
六、注意事項
(一)得獎人享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參加徵選之投稿作品乃同意直接授權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刊登,包括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著作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如有下列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1.作品在得獎名單公布前,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相關活動者。
2.作品個人資料非屬真實或不全者,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
3.內容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者。
4.其他不符活動資格者。
5.經發現作品涉嫌抄襲,查證屬實者,相關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三)優勝作品不得自行公開發表或授權予其他單位使用,若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主動取消其參加或優勝資格,已得獎者即追回所得獎金。
(四) 投稿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五) 報名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暨相關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暨相關事項之情事,主辦單位得主動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六) 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依活動最新公告為準。
(七) Facebook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與本活動有任何關聯。
七、聯絡資訊: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
(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號。
(二)電話:03-6571045*15 陳組長。
(三)網址:http://hcc.familyedu.moe.gov.tw。
(四)E-mail:hsfamilyed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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